理念與目標

力積電秉持「以人為本」的經營理念,僱用員工除嚴格遵循當地法令,更不因種族、性別、年齡、婚姻狀態、宗教信仰、政治立場或殘疾等狀況而歧視員工,以符合平衡環境、社會及公司治理發展之國際趨勢,並保障員工、供應商、合作夥伴及其他利害關係人之基本人權,力積電遵從負責任商業聯盟行為準則 (RBA)、聯合國企業和人權指導原則(UN Guiding Principles on Business and Human Rights)、國際勞工組織工作基本原則與權利宣言(Declaration of Fundamental Principles and Rights at Work)及世界人權宣言(UN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)等相關規範,已於2022年制定勞工及人權政策並由總經理署名,並將人權政策公告於公司官網與內網中,並透過教育訓練、人權盡職調查、RBA自主評鑑落實人權政策;同時要求供應商及合作夥伴配合進行RBA準則符合度問卷調查,及不定期現場實地稽核,以建構兼具多元性及包容性之友善職場。

本公司員工及警衛人員每年須接受人權教育訓練,課程內容包含人身權利等相關法令規範及勞工就業自由、薪資、休假、工時、禁止歧視與集會自由與相關案例等,以確保警衛人員亦能遵守相關社會行為規範。

勞工及人權政策  

  • 100 %

    接受人權政策相關訓練

    員工接受人權政策相關訓練比率。

  • 100 %

    無強迫與強制勞動事件發生

    無強迫與強制勞動事件發生遭致主管機關開罰。

  • 100 %

    員工接受績效評核

    員工接受定期績效評核比例。